2025 03/15

勞動臺北電子報第238期

發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發行人:高寶華 

本報每月1、15日出刊

職場霸凌的辨識與應對—打造零霸凌的健康職場

敏盛綜合醫院職業醫學科主治醫師

專任台積電勞工健康服務醫師

林義哲醫師

 

一、什麼是職場霸凌?

       我國法規對於職場霸凌還沒有明確的定義,綜合法院見解及行政機關的指導,職場霸凌是工作者在工作場所執行職務時,遭到一人或一群人長期、重複性的欺壓,霸凌者可能透過權力濫用與職務優勢,使被霸凌者遭受不公平對待,並持續感到受挫、受辱、孤立,產生身心壓力及身體傷害。

       職場霸凌是持續性且有敵意的負面行為模式,也可能發生在部屬對上司或同儕之間。可能的樣態包含:(一)肢體霸凌:威脅施暴、不友善的肢體接觸;(二)言語霸凌:恫嚇、威脅、貶低人格等具有攻擊性的負面言語;(三)侵害隱私;(四)關係霸凌:社交上排擠或孤立、惡意散佈八卦謠言;(五)要求過高或者過低:交辦明顯不可能完成的工作,或者孤立冷落,分配與能力不符的低階工作。

 

二、職場霸凌的負面影響

       被霸凌者可能害怕上班,對特定的人事物焦慮,感到無助,自信心及自尊受打擊,若求助無門,可能陷入絕望、憂鬱,開始失眠、食慾低落、胸悶、胃痛,無法集中注意力,工作表現一落千丈,可能開始酗酒,嚴重者甚至可能自殺。

       對於事業單位來說,霸凌行為會塑造出「不健康」的工作環境,被霸凌者的個人表現會退步,員工士氣低落,可能提高工安事故風險,員工的缺勤與離職率會上升,提高人事成本(如員工協助方案、假勤、資遣費、招聘成本、新人訓練成本、法律訴訟費用等),最終傷害企業形象,降低客戶的信任感與合作意願。

 

三、個人的應對與預防策略

(一)冷靜處理,明確告知對方此行為不被允許,要求對方停止,可以請你信任的同事或主管,一同處理,尋求支援。

(二)保存相關證據,包含目擊者、事件經過和結果。善用社群媒體、手機、Email、日記、工作日誌、錄音檔、會議記錄等。

(三)尋求組織內的協助,向適當的人員申訴,如職場不法侵害負責人、人資、主管,或透過申訴信箱、專線求助,若你被忽視,請向更高階的管理層反映。

(四)尋求組織外的協助(醫療與法律資源),向政府單位申訴。

(五)切勿報復,這會讓你也變的像加害者,後續調查時不易釐清真相。

 

四、事業單位的預防之道 建議參照我國勞動部公布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訂定防治計畫:

(一)辨識及評估危害:組成工作小組,善用問卷並整理霸凌紀錄,找出潛在風險。

(二)適當配置作業場所,從軟硬體上提高職場友善度,降低工作壓力,並依工作適性調整人力,適才適用。

(三)建構行為規範,公告「霸凌零容忍」的決心,辦理教育訓練,發起「好好說話」運動,提高主管與員工的溝通技巧及衝突管理技能,建議可包含性別、DEI、反歧視等議題。

(四)建立事件處理程序,建立申訴管道(信箱、專線等),客觀及公平的調查,並確保申訴人與被申訴人隱私,調查後可由工作小組或委員會作出決議,並提供受害者所需協助(醫療、身心輔導、法律、工作調整等)。

 

五、案例分享

       2018年9月28日於成大醫院發生一名員工持刀砍傷另一名員工的暴力事件,導火線是兩人在數年間,持續因排班、假勤、工作指導、溝通等職場事務產生糾紛,行凶者主張自己長期遭受職場霸凌、屢遭刁難,受害者則主張行凶者的工作表現與人際溝通有問題,此案已經法院判決定讞(行凶者判決有罪),監察院也針對成大醫院對於職場不法侵害之相關作為進行調查,監察院表示,此二人的長期紛爭明顯是職場暴力,但該科部將其視為同事間的細故摩擦,並以保護隱私為由,未做院內通報,導致院內權責單位無從調查及處理,無法透過工作調整、員工身心健康協助、科部檢討改善等措施進行防治,因而造成嚴重後果,最終,監察院作出「成大醫院確有違失」的結論,並糾正成大醫院。

       由以上案例及監察院的見解可知,職場上人與人的互動,偶有爭執或糾紛,在所難免,事業單位很難百分之百完全預防,不過若事態已然嚴重,事業單位仍應積極處理,公平公正調查,並保護相關人員隱私,已收預防之效,避免事端擴大,造成悲劇。

 

六、結語

       職場霸凌對個人及整體組織皆有不良影響,建議各位勞工,若疑似遭受霸凌,要勇於尋求組織內外的支援,冷靜處理,同時也應善待他人,勿成霸凌者;事業單位需要落實職場不法侵害防治措施,並透過教育訓練提高員工對此議題的認識,共創零霸凌的友善健康職場。

 

照片1及照片2:114年農訓協會所舉辦的職場不法侵害教育訓練,講者為林義哲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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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業之職災態樣及預防策略

勞動檢察處一般行業科

 

       113年臺北市勞動檢查處計接獲338件職業災害(不含營建工程業),其中「住宿及餐飲業」99件,佔29.3%,「餐館業」又占「住宿及餐飲業」76.8%。顯示「餐館業」已成為勞動檢查的重要減災對象。

 

       經查「餐館業」職災類型,發現「高溫、低溫接觸」、「被刺、割、擦傷」比例最高,佔比分別為30.3%、28.9%,合計達到59.2%。此外,「餐館業」職災態樣也很多元,包括地板濕滑易造成跌、滑倒災害、廚房電氣設備未裝設漏電斷路器致生感電意外、拿取高處物料導致人員墜落傷害及使用攪拌機、壓麵機、絞肉機等設備,未設防護罩等捲夾職業災害,以上皆為「餐館業」常見災害類型。

 

       另113年6月本市中正區某間餐館在更換瓦斯桶作業,不慎引起瓦斯洩漏,致火災爆炸造成3名勞工重傷之職業災害。同年8月大安區亦發生類似職業災害,造成雇主及3名勞工分別遭受輕重傷災害。顯示增加「餐館業」從業人員的職安意識已成為必要之課題。此外,勞工流動率高,經常聘用臨時或兼職人員工作,且內場服務人員大多在高溫、高濕、狹窄空間內作業,如又缺乏職業安全意識,將更易導致職業災害發生。

 

       有鑑於此,勞檢處已於113年針對「餐館業」實施專案檢查,分別針對前1年曾經發生職業災害且具住院治療、申請勞保職業災害給付且核定日數30日以上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情節重大之事業單位為主要檢查對象。另針對「餐館業」每年辦理2場回流教育訓練,並製作「瓦斯桶更換 先關閉周遭火源」、注意高溫、捲夾預防等貼紙供「餐館業」張貼於機械器具或設備;檢查員執行檢查業務時,主動發放預防跌倒、切割、傷等宣導海報提供「餐館業」參考,期望藉由檢查及宣導輔導等行政作為,能有效降低其職業災害發生。

 

       此外,勞檢處亦提供1小時護一生教育訓練等免費課程,由檢查員至事業單位講授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提升勞工及雇主相關知能,使雇主及勞工確實遵守勞動法令規定。另為擴大微型企業宣導效果,勞檢處預期與餐飲工會合作,期望藉由雙方合作,工會提供學員名單,勞檢處負責職安衛宣導,多方面之管道,使雇主及勞工更加重視職場安全,減少職業災害造成之勞雇雙方對立,促進和諧之社會。

 

捲夾預防貼紙

 

高溫注意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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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友善育兒事業獎報名 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 就業安全科
1999轉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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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114年第3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甄試 甄試口試日期:3/2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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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服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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