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春天我們有約─北市環工團協協商紀要
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企業工會總幹事 朱維立
109年3月3日,正式走出協商的會議室時已近中午,從臺北市政府回到工會,便當熱了還沒來得及吃,line就收到一條新訊息:「照顧員工福利 環保局與企業工會議定團體協約」。看著環保局剛發出的新聞稿,很難想像半個月前還混沌不明的協商,如今走出了條路來。
2月13日,在黃珊珊副市長和勞動局協助安排下,暫停一年多的協商,又重新走上談判桌。但新冠肺炎疫情逐漸燃燒臺北城,能作主的長官請人代理出席,這場協商還會有結果嗎?3月3日,大家在走進會議室前仍是忐忑不安。
臺前是副市長辦公室代表張家銘、勞動局局長陳信瑜和擔任主持人的市府參議周德威,環保局和工會各坐一旁。回首6年來,工會與環保局之間針對所簽訂的團體協約能否適用附屬機關(三焚化廠、稽查大隊、公廁臨時工)的會員、端午中出勤加一補一、休息日出勤未滿八小時以八小時計……這些僅剩7條條文、不到300字的差異,始終各說各話、難有共識。「乾脆市府統一簽團協一次適用八萬個員工,就不用環保局個別來簽」,「我們能做的都做了,還要優於勞基法的,涉及市府各局處一致性,不是環保局能決定」,「補休太多,人力不足怎麼辦?只有隊員有,市民工沒有,公平嗎?」,「如果可以一改再改,那我們資方也要再提修改意見」。這就是過程,我相信資方說的都是很真實的問題,或許讓人洩氣,但仍需要對話,最困難的也是這個過程,在當下,無法預知接下來會往哪裡走,能往哪裡走。而下一步又得承受這一步的果。
團體協約協商(或應該說,每一次的大小協商),正是勞資關係的體現。因差異而爭執,卻總得磨合、異中求同。每當膠著時,便想起讀杜斯妥也夫斯基時的啟發:「權利,總是給予那些願意彎下腰把它拾起來的人。」
彎下腰,正是清潔隊員日常工作的普遍樣貌:掃街、清溝、撿拾、孳清、災後復舊、打撈魚屍、清運垃圾、搬運大型傢俱……清潔隊員的日常工作,總是從彎下腰開始。彎下腰、蹲下來,才搬得起更重的東西,不致受傷。工會推動的團體協約協商亦復如是,團體協約,可以抄抄勞基法、勞動部的參考版本,或者勞動局和北市產總研商的範本…但,如何反映環保局職工的需要、勞資關係的現況,工會也得彎下腰,亦步亦趨的前進。從101年推選團體協約協商代表,工會進入23個區隊、106個分隊單位蒐集彙整會員意見,形成團體協約草案75條;104年局方函覆局方版38條條文,歷經10多次協商會議;105年因適用對象與範圍陷入僵局。直至第7屆107年10月重啟協商後,取得34條團體協約之成果。
6年協商之路,曲折難行,有時會急於求成、也有時會想放棄。工會自始至終彎下腰、蹲下身,一個個拾起會員的意見和期待,在每堵牆前找出路,掃除散落地上的障礙物,才能走得如此遠且長。
「最勇敢的戰士常常朝著最危險的地方走去」,正如張騰蛟描述清潔隊員的工作一樣,清潔隊員的工會,在這個春天,終於跨越困難,為勞資關係換上新衣。
圖說:逢年過節總是清潔隊員最忙碌的日子。因此團體協約新增端午中秋出勤者給予加班費及補休乙日。
圖說:109年3月3日北市環保局企業工會與環保局團體協約協商代表正式會議,取得34條條文之共。
圖說:3月3日協商過程現場逐一確認各條條文內容。(照片來源:環保局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