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藏於地底下及密閉場所的危害-認識局限空間作業
前言
局限空間之作業環境常伴隨高風險之災害,如發生缺氧、中毒等之職業災害,往往造成多人死傷。因此透過相關危害知識的宣導,期使事業單位及其勞工瞭解相關作業危害,並採取必要安全衛生措施,以避免類似災害重複發生。
局限空間定義及採取危害預防措施之必要性
工作場所無法以自然通風來維持充分及清淨空氣之空間,且非提供勞工於該場所經常性作業,進出方法受到限制之場所,將此類型之場所定義為局限空間。
臺北市自80年至108年間,因勞工暴露上述危害,共發生31件局限空間作業職業災害案件,共計34人死亡及62人受傷;而今(109)年發生1件局限空間職業災害案件,為5月25日內湖區某廢汙水處理公司進行下水道清除淤泥作業時,1名勞工進入下水道,疑似攪拌淤泥過程吸入硫化氫中毒昏迷,另外3名勞工見狀欲進入救援,造成2名暈倒於人孔內,1名身體不適,所幸4名勞工經送醫治療後無大礙,調查後發現,作業現場未使勞工配戴呼吸防護具,且作業時未有效通風換氣及連續監測有害物濃度;108年4月30日勞動部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其中修訂之第29條之1、第29條之3至第29條之7條文皆與局限空間相關,修法目的為防止局限空間造成之災害,增訂設備檢點及維護方法列入危害防止計畫、非作業期間之人員管制措施、強化作業前與作業期間實施測定及通風換氣之防災設施、從事缺氧危險作業者應指定缺氧作業主管監督管理等災害預防措施。
局限空間危害類型介紹
(一)、化學性危害:
常見之危害類型有中毒、缺氧及可燃性氣體引起之爆炸火災,其中可能造成中毒之氣體,以硫化氫、一氧化碳比例最高;而缺氧之危害,主因為氧氣含量過低。氧氣佔空氣組成約為20.9%,故氧氣含量比例過低時,會造成不適的缺氧反應,人體缺氧之反應如下圖所示。
圖說:人體缺氧之反應
(二)、物理性危害:
局限空間內之物理性危害與一般工作場所類似,然而此類型空間之環境特性,容易造成感電、機械捲夾、墜落、高低溫接觸及溺水等災害。
針對化學性危害及物理性危害相關預防措施
(一)、化學性危害預防措施:
一般來說,進入局限空間作業前,應先進行通風換氣,將新鮮空氣導入,確保人員於內部作業之安全。而通風換氣時,須配合實際氣體性質進行不同之置換方式,例如針對氦、氫、氨、甲烷等比空氣輕之危害氣體與硫化氫、氯氣、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比空氣重之危害氣體,通風換氣方式有所不同(如下圖所示)。
圖說:比空氣輕(左)及比空氣重(右)之通風換氣方式
通風換氣後,須得到進入許可,始能進入作業,並且於作業前及作業中,以直讀式儀器連續監控,並於現場安排監視人員掌握現場作業狀況。
(二)、物理性危害預防措施:
局限空間之環境特性,常是狹窄且有高低落差之工作場所,此類型之場所,應使勞工佩戴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且利用吊升裝置及防墜器等設備,如下圖所示,以避免人員有墜落之虞。
圖說: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吊升裝置及防墜器等設備
結語
局限空間內作業之危害以缺氧、中毒及火災爆炸3種危害佔比最高,進入局限空間作業前及作業中,除須持續實施通風換氣,藉此保持空氣流通外,於通風後利用直讀式儀器測定局限空間內之氧氣及有害氣體濃度,確認安全無虞,取得進入許可後,始可進入作業,另外,作業時應設置現場監視人員,於緊急狀況發生時才能避免作業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