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1/15

勞動臺北電子報第258期

發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發行人:王秋冬 

本報每月1、15日出刊

數位科技與未來勞動

潘世偉

 

數位科技之威脅

       今日數位科技變遷的速度已經遠遠超過人類社會制度變遷的速度,因此人們將無法如同以前一般,在制度上因應產業革命的過程,以因應科技變遷的影響。今日數位科技的發展被認為對於勞工和工作場所將產生潛在的破壞性影響。主要的原因是今日技術變革的性質和速度與過去大不相同,特別是當今數位科技變遷「強化效應(Reinforcing effect)」產生的「趨同性(Convergence)」變化已經不容忽視,這意味著我們或許不能僅從過去的技術進步和創造就業機會的軌跡來預測未來的影響。

數位科技變遷之影響
       數位科技變遷究竟帶來的是工作的毀滅還是工作的轉型?關鍵區別在於技術的發展是導致工作的破壞還是工作的轉型。企業將有更多機會重塑其生產流程、節省勞動力或採用新的商業模式,因此對於大多數勞工來說,這些發展的結果將減少被解僱的危險,但也因此使得許多勞工會發現他們的角色或技能必須進行調整,以學習如何使用越來越智慧的機器。

       數位科技一方面創造新的價值,提高某些人或整體的所得,另一方面,數位科技的人力代替和人力互補效果都可能使就業占比或相對薪資出現兩極化的現象。政府當然有責任解決弱勢勞工保障的問題,焦點在於如何增進勞工適應網路經濟的能力,並為弱勢勞工提供安全保障。需要關注的其實在於如何溝通以及如何建立制度,這些課題例如:工作如何轉換或重新設計?轉換過程如何談判並達成共識?誰決定誰?智能機器或人類應該執行什麼任務?滿足這種情況是否會改變或需要什麼工作條件?勞工或工會在決策過程中如何表達他們的想法,是反對、或抵制或是調整?是否需要建立新的或有別於當前模式的法律規範等?

       AI有可能經由改變工作內容、職務重新設計、勞工和勞工及機器間互動的方式、以及其工作之努力與效率監督,對許多人的工作環境產生重塑的效果。AI對勞工會產生壓力,因為AI也會對工作環境產生重大風險,特別是如果運用拙劣,或僅是為了想達到削減成本的單一目標的話。缺乏對演算法(Algorithm)預測及決定的透明度以及解釋力,將會導致員工不論是在心理或生理面都感到不安全。因為經由AI對員工進行廣泛的監督監控績效,都會增加勞工的共同壓力,對生產力之監控以及經理人如何解讀資料等,也會產生心理的壓力。

       採用AI因此導致工作任務之重組是否能改善工作環境?AI能夠提升人機合作、能夠支持人力資源管理與生涯發展,但AI也會帶來工作環境的風險。演算法透明化通常必須公開其程式,但也意味著企業機密保護。但僅是公開其算式仍無法了解幕後的目的,企業之商業模式仍可將勞工視為商品,忽視其權利以及社會保障的需求。演算法在工作場所之公平性,在於演算法設計時必須納入社會影響之考量例如:誰是被設定之目標個人?在其價值與變異項輸入時交換的是什麼?是種族性別還是社會經濟的地位等,或是演算法進行計算或預測。了解以上提問才可能確認風險並避免相關的危害。

數位轉型之倫理
       導入數位化之決定可能會對勞工產生負面影響,因此導入數位科技與運用之解釋權是重要的,亦即所獲得之資訊必須是被了解的、有意義的,且是可操作的,使其可能被了解其重要性和如此自動化決定下的後果;獲得自動化決定之解釋及挑戰該決定。亦即機器學習不應成為破壞勞工權利的理由。人機互動的工業或協作之機器人必須重視安全與保護介面,以及實體或人因工程學層面勞工的需求。同時隱私設計及隱私默認之需求應整合到機器及工作程序。在安全與保護的認知系統上應該包括:偵測到人員在現場,並且區分工作空間分別給勞工以及機器;避免碰撞;人機協作時之靈活性與調適性;在工作流程中整合勞工之回饋;以及規定分列網路安全之風險。

結語
在勞資關係方面因為數位科技變遷需要關注,且應經由立法以保護勞動者的是:
一、從制度面檢討現有機制,確保勞工之隱私與個資安全。
二、有關人工智慧可能扮演的職場的監視、追蹤,以及監控之議題需要政策面及制度面加以檢視並建立制度。
三、AI 演算法之目的須要透明化,避免勞資關係因為雇主科技運用的能力陷入不平衡的狀態。
四、在演算法及機器學習模式相關之決策,要確保勞工有「聽取解釋權」, 主因在於雇主或管理者通常是決定導。
五、引入人工智慧之運用者,勞工基本上是被動接受,但可能是主要受到影響者。
六、維護勞工在人機協作下之保障與安全,不論是生理或心理的安全與健康,都必須建立制度保障。
七、人機協作時要能促進勞工之自主性, 勞工應該主導機器如何使用,機器不應主導勞工如何工作。
八、促使勞工能夠具備使用AI 的智能,國家與企業皆有責任教育勞工具有AI 的知識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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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再出發!臺北力挺婦女再就業!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王立文

 

弱勢婦女人口概況及其就業困境

       女性常於30歲之後因婚姻、育兒、料理家務等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而45歲以上婦女又因家庭照顧、經濟壓力及職涯中斷等因素,面臨重返職場的挑戰。依據114年的統計資料,弱勢婦女人口結構以中高齡以上為主,即職涯中斷後欲重返職場之女性,她們多半面臨經濟與扶養壓力,包含扶養未成年子女的負擔。另依據勞動部113年性別勞動統計,婦女因婚育及照顧等原因離職3個月以上占21.6%,其中66.5%有復職,平均復職間隔時間約3年9個月。

 

       家庭照顧責任常使婦女無法投入全職工作,需尋找彈性工時或兼職機會,但相關職缺較不穩定,薪資偏低,長期脫離職場亦使婦女在求職過程中相對弱勢,尤其在快速變化的數位工作環境中更感吃力。另有部分婦女因經濟壓力或心理創傷而缺乏重建自信的資源,她們將需要更多的陪伴與支持,才能在職場上一展長才。

 

       總體而言,弱勢婦女所面臨的重返職場挑戰,是由家庭結構、社會支持系統及職場環境所共同造成的枷鎖,因此更需要完整的政策協助及專業服務給予支持。

 

促進弱勢婦女就業服務計畫及就業獎勵簡介

       近年國內面臨少子化及高齡化衝擊,加上多元就業型態持續發展,產業結構出現人力缺口,有待促進更多勞動力投入。勞動部整合跨部會資源,搭配獎勵措施的運用,營造出友善職場環境,協助婦女重返職場以提升女性勞動參與,藉此紓解國內缺工情形。

 

       為支持因照顧家庭離開職場之婦女重返職場,並協助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之弱勢婦女適應工作環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自112年9月起實施「婦女再就業計畫」,以自主訓練獎勵鼓勵婦女精進職能,並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運用婦女再就業獎勵及雇主工作調整獎勵等獎助措施,協助雇主進用女性勞動力。

 

       上述計畫適用對象為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180日以上之婦女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並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之雇主,其獎勵項目包含「自主訓練獎勵」、「再就業獎勵」及 「雇主工時調整獎勵」。

 

       婦女若申請自主訓練獎勵,每人最高可獲得獎勵金3萬元;若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並穩定就業滿90日後,每人每一年度可領取再就業獎勵金最高3萬元。而雇主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並提供工時調整職缺,可於僱用推介婦女期間滿30日之次日起90日內申請雇主工時調整獎勵,每個職缺每月核發3,000元,最長可請領12個月(即最高可核發3萬6,000元)。

 

企業參訪、就業研習班

       針對婦女自信心不足及就業資訊不足等就業困境,臺北市就業服務處以一對一專業個案管理服務,幫助婦女建立信任並量身規劃其能力提升路徑,亦辦理就業講座、職前準備課程及職場參訪,強化婦女知識與視野。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及所屬就業服務站以弱勢就業婦女為對象,規劃辦理相關就業支持活動,發掘婦女才能並提供深入服務,每年舉辦企業參訪、就業講座、系列研習班或工作坊等。

 

       114年截至11月止,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已辦理4場企業參訪活動,安排婦女至「全家便利商店-溫泉店」、「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見潭璞旅」及「摩斯漢堡」等企業體驗職場環境,另辦理4場主題分別為「婦女專屬履歷與自傳升級術」、「職場女力面試技巧與角色演練」、「情緒管理」及「職涯測評」之就業研習班,已協助弱勢就業婦女求職新登記1,212人,輔導就業1,079人。

 

       除此之外,為鼓勵正在育嬰留職停薪者復職,臺北市就業服務處提供電話關懷服務,針對即將期滿復職的育嬰留職停薪者名冊進行逐一電話問卷,了解其復職意願與可能障礙,以作為未來政策修正依據。對於具有創業夢想或已創業之婦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與創業準備相關研習課程,提供一對一創業顧問諮詢服務,期使婦女獲得創業知能以實現夢想,亦可增進企業經營能力。

 

圖1及圖2-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安排婦女至「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摩斯漢堡」等企業體驗職場環境。

 

圖3-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主題為「情緒管理」之就業研習班。

 

婦女服務之未來展望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將持續強化弱勢婦女的就業支持網絡,並整合跨局處資源,串聯社政、衛政及教育等系統,提供更全面的照顧服務,讓婦女於求職時可無後顧之憂,另將持續推動企業友善雇用環境,鼓勵企業提供彈性工時、家庭友善制度與多元就業模式,打造更友善及更彈性的婦女就業環境,以促進女性順利重返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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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訊息

活動名稱/內容 時間/地點 洽詢單位/電話 
臺北市庇護工場115年春節產品行銷推廣活動 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2月28日
臺北市庇護工場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二組
(02)2338-1600轉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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