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系統面、管理面與執行面探討國內營造業安全管理困境與突破(下篇)
明志科技大學環安衛系副教授 鄭慶武
如圖6所示為以營造安全管理角度,如何在外部限制與內部規範下,對人機料法環(5M)的管理應用,在PDCA循環的模式中完成單位與企業經營,以達到『以人為本,安全為宗,成本為控,文化永續』目標。以下分別再就承攬管理重點及職安管理推動措施與科技應用部分加以說明其管理重點:

圖6 國內營造業職安管理工作重點
1. 管理規則
對丁類危害審查時將業主之職責連帶責任納入,參考英國建造與設計管理規則(CDM 2015)之實施對象與責任,納入風險評估與管理制度。
(1) 業主須提供項目必需的足夠預算資源和工期,並就設計者與承攬商間協調,共同擬定安全管理計畫。
(2) 設計單位須就其設計內容進行風險評估程序與結果說明、傳遞與報告。
(3) 主承攬商須擬定完善施工計畫及安全工作環境,教育訓練與健康監護等。
(4) 分包商依其專業工序合理性與安全性進行檢討,使用符合安全性之施工機具與施工材料及工作者安全防護裝備等。
(5) 勞工須遵守承攬契約之安全規範與程序,不可有冒險等危害行為,作業中確實做好個人及共同作業者之安全防護。
2. 職安管理推動措施與科技應用
(1) 透過E化文件管理系統導入,以減少不必要重複性工作之人力負擔。
(2) 承攬管理重點在協力商或分包商管理能力,如何於採購發包階段擇優配合廠商,將攸關後續工程於工期掌握、施工品質及職安管理工作推動與落實至關重要。其中,包括訂定合理工期與工程預算費用(含職安)編制等。
(3) 依據工地管理每日安全活動循環,實施勤前教育、當日作業工項危害告知、現場巡視與巡檢狀況,進行作業缺失紀錄,並於收工會議中加以討論,並擬定改善與追蹤事項。每月由工作場所負責人召開協議組織會議,出席人員應包括目前與未來進場之專業施工廠商代表,業主、設計或監造及各主辦工程師及職安人員等等,並就當月作業缺失概況與改善事宜進行報告,以及就未來工項施工規劃與作業重點進行說明與討論等。紀錄內容必須符合現階段作業項目之如實如質內容,非以例行工作宣導項目。
(4) 就高風險作業進行監控:如鋼構件吊掛組立、塔吊爬升或施工架升層作業、電梯直井、局限空間作業等等,可利用移動式攝影機與廣播系統進行作業實況監控。
(5) 以「點-線-面」的管理架構,將自動檢查「點」的紀錄內容,延伸現場巡視巡檢對假設工程及相關安全設施檢查紀錄成為「線」的連接;當工區範圍較大可再透過責任區管理以成為「面」的完整涵蓋。同時,利用掛牌方式將巡檢結果之缺失以「紅黃牌」加以掛牌標示,並註記其缺失項目位置與風險危害等級等。
(6) 全面提升職安管理措施,如設置「用電地圖」或標示工區「風險地圖」、電線絕緣架高架,於電器開關、取料口或投料口處、鄰近開口作業區等設置語音警語與蜂鳴器等。結合BIM、VR、IoT、AI、CCTV、UAV、電子圍籬、智能安全帽等應用科技提供職安監管與安全防護工作。
(7) 透過承攬管理與協議組織會議訂定作業中相關缺失改善期限,及缺失統計紀錄與各工項配合分包商就作業中之職安管考評核規範等。如將現場巡檢與巡視狀況,配合Line群組發布,訂定改善與回覆時效跟催與追蹤等,以落實現場巡視巡檢對主要高風險危害防阻工作。
(8) 建置工區巡視與巡檢系統(APP),進行缺失紀錄統計分析,以提供相關會議追蹤及缺失矯正預防管理工作推動與落實檢討。巡檢系統規劃時,對可同時考量訂定人員缺失及安全設施缺失率之警戒值與行動值,以提供管理者對「物設施」改善與「人缺失」之管理介入與導入管理時機。
註:本文上篇、中篇請見勞動臺北電子報第244、25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