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後原來是向前─團協商簽經驗分享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工會理事長 馮昭
中央社工會的團體協約,從前輩張聲肇理事長時代開始研擬,104年會員大會通過工會版本,正式發動商簽團體協約,2年後,張雄英理事長促成資方坐上會議桌開始協商,走走停停1年半,到107年底最後一次協商,歷經3位理事長,花了4年多的時間,於今年2月完成中央社首份團協簽約。
這4年等待的時間,也是中央社工會的成長期。在十餘年前的一波大規模優離優退後,我們工會會員驟降至50人不到(僅總員工數的一成多),今年團協簽約前,會員數成長至247人,大約占總員工數的三分之二。會員數直線成長的因素,在於歷屆工會幹部無私投入,而爭取團協的願景則是其中一個正向循環因素─讓更多同仁更願意用行動認同工會,也堅定工會幹部達成使命的決心。
工會最初提出的厚厚一疊團協版本涵蓋會員各方面的期待,實際坐上協商的會議桌才發現,要推進任何一項,處處是難題。其中最大的爭執點莫過於納入「禁搭便車」條款,但這又是多數會員最堅持的條款。不論資方為何拒絕「禁搭便車」,工會在僵局中逐漸了解並思考一件事:要如何讓資方接受在他們看來是「差別待遇」的條款。而持續擴大會員數是必需的,另一方面則是退一步考慮「補票」方案─允許非會員「付費搭車」,再者是將禁搭便車內容集中在提高員工福利方面,而涉及人事管理及勞動條件的提升,則一體適用會員與非會員。
協商就是角力的過程。工會的力量一是來自工會幹部,二是工會會員,還有來自外部因素。
常言道,協商過程起起伏伏,這樣的形容方式其實太客氣,協商過程多數時間是籠罩在低氣壓當中,如何走出低壓帶,除了工會內部的向心力需凝聚,外在力量尚依靠北市勞動局、勞動部、北市產總和公視工會、央廣工會等諸多友會及前輩在路途中提供的協助。
一開始政府舉辦許多勞工教育課程,老實說,最早我們只是去捧場,但經過課程洗禮後,收穫超乎預期。課堂中的經驗分享,讓我們了解資方在想什麼,許多問題因此茅塞頓開,少走冤枉路;其次,聽前人談走過的路,可加速釐清理想與現實的差距,也減少了挫折感。凡此種種,讓我們在僵局中開始懂得要反過來想問題,也愈來愈能領略布袋和尚所言:退後原來是向前。
此外,為化解資方對團協當中部分條文的疑慮,我們採取「試營運」的概念,邊談邊試做,摸著石頭過河。例如出國採訪未符合「七休一」的補償方案,是去年下半年就先試點,事先運作,此舉既兼顧勞工權益的保障,也貫徹記者採訪新聞的職責,如今再正式納入團協範疇。
我們首份團協,薄薄兩張紙,總計17條,不多,但我們有幾點是優於原有制度的重要突破:
第一,以前想都沒想過的業務外包,如今媒體業已經有人做了,中央社團協明定,不會以業務外包資遣員工。
其次,工會會員專屬福利包括:不扣薪水的家庭照顧假和女性會員增加產假天數。非工會會員若要適用,必須支付工會一定費用。
最後,是所有會員最關心的考績議題,採積分集點的概念,讓基層員工大抵每3年有一次調薪機會,並且明定每年公告晉級「甲職等」(類似公務機關的簡任)的結果,讓年年僧多粥少的較高職等晉升資訊更透明。
回想4年來,工會會員經常感嘆,似乎永遠看不到團協的車尾燈,從簽約的事實證明,權利和福利不會自己來敲門,受雇者團結才有力量。衷心建議,在協商過程中,多向其他工會前輩請益,並且充分掌握自己手中籌碼,在適當的時間點適當退一步,才能促成勞資都往前各進一大步。
圖說:108年2月25日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團體協約簽約儀式,由中央社董事長劉克襄、工會理事長馮昭代表簽署,並由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賴香伶出席見證。
圖說:中央社團體協約簽約活動圓滿成功,現場來賓包含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賴香伶、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鄭雅慧、華視工會、公視工會、央廣工會代表出席。
圖說:簽約儀式圓滿結束,中央社工會理監事與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北市產總、華視工會、公視工會、央廣工會等觀禮貴賓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