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醫療人員,民眾也可以挺身而出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臺大醫院企業工會顧問,現職住院醫師 陳亮甫
臺灣的醫療環境便宜且容易取得,生病就醫對大部分民眾來講,並非遙不可及,而醫療水準更完全不輸給先進國家。雖然許多人對臺灣國力缺乏信心,時常抱怨經濟發展停滯、人民普遍低薪,但我們卻能在一片荊棘中,建立起一套「人人都看得起病」的全民健保制度,實在是非常不容易。
長期以來我們在這樣的方便中,忽略了醫療人員與我們一樣是勞動者,認為醫院與每一個員工都應該為自己的病痛赴湯蹈火,既然領有高額薪水就應該展現醫德,否則就是對不起社會大眾。對於這樣高品質的期待,醫師長久以來自然也是默默承受,我們不太願意也沒有時間抱怨,一個禮拜80小時的操勞已經讓自己疲憊不堪,想當然耳,民眾也不會知道,這些過勞其實對醫療品質已經造成了傷害。
你想過著「永遠有醫生看,但常常都看不好」的生活嗎?
當然,我們也不會願意。過去討論醫師勞動權益,經常遇到三個方面的質疑。第一,醫療技術是師徒制傳承,老師教導功夫都沒有計較辛苦,學生怎麼還能喊累、討加班費?第二,醫師從以往到現在,薪資水準都高於整體社會90%以上的群體,都已經過得比其他人好,卻還想爭取勞動權益,好處難道都給醫師佔盡?最後,是醫師自己對於「受僱」身分的排斥,認為醫師是醫院的合夥者,想多賺、願意做,法律怎麼可以限制我的選擇?
在這些複雜的因素之下,醫師遲遲拖了超過10年才沾上了勞基法的衣角,從108年9月開始,私立醫院的住院醫師及公立醫院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的住院醫師正式納入勞基法保障,享有較為嚴格的工時保障、有加班費制度和職災補償。當然,為了顧及醫療體系的適應能力與整體社會的接受度,醫師所適用的勞基法與一般勞工「每週40小時」的規定不大相同,基本上還是有機會一週工時達到80小時,但給了醫院更高的動機降低工作時間。
但這一切都還不足以扭轉醫療從業者所面臨的過勞血汗,接下來的日子裡,我們還需要民眾成為我們最有力的後盾。
首先是「體諒」,不少民眾仍存有過去醫師財大氣粗的幻想,殊不知醫師如今也是受薪、被剝削的勞工階級,他們的辛酸也想要被看見。
其次是「適應」,因應勞動保障,我們希望醫院能夠更積極減少非必要的醫療業務量,但此舉勢必讓民眾的就醫稍受限制、略感不便。
最後是「信任」,我們的醫療人員受過嚴格的訓練與考核,有各種監督的工具引導我們認真行醫,而這一切不需要「得來速」程度的方便,才能給民眾帶來健康。
我們不能騙民眾說,醫師納入勞基法對民眾的權益完全不會帶來影響,但如果這些影響的基準點是過去不顧後果的濫用,那我們有必要告訴民眾真相,政府應該勇於承擔政策後果,法律要避免人民互相傷害。
醫師也是人,也是一個家庭的成員,需要自己的時間,和你一樣都有平凡的希冀與夢想。這一次,你也可以成為醫療人員最佳的守護者。
圖說:醫師過勞只會連帶傷害到醫療品質,請您一起成為守護醫師勞動權益最有力的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