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之勞工請假權益
明理法律事務所 李瑞敏律師
一、前言
及至2022年7月間,新冠肺炎(COVID-19)全球確診人數已高達5.5億多,臺灣確診人數也有4百多萬人(首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cdc.gov.tw) ,最後瀏覽日2022.7.13);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下,勞工的請假權益為何?如果是勞工本人確診,應如何請假?該請假是否核薪?以及若非勞工本人確診,但基於法令規範而須隔離或是不得不在家照顧確診家人、乃甚至於勞工配合政府政策而前往接種疫苗,又該如何請假?
二、勞工確診後的請假權益
如勞工係因職業上原因而確診,則該確診生病為職業災害,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此公傷病假期間,雇主應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為職業災害補償;易言之,勞工因職務原因而確診,例如醫護人員因照顧確診病人而確診,則此染病確診為職業災害,雇主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應給予醫療費用補償、原領工資(即無法工作期間、公傷病假期間,雇主應給付原領工資)。除了雇主的給假(公傷病假)、職業災害補償外,確診勞工亦得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
若勞工確診是因為個人因素,例如家中小孩上學被同學傳染,並因此傳染給勞工者,此與職業因素完全無關,明顯並非職業災害,此時勞工確診,雇主即無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也無核給公傷病假之義務。此際,勞工應如何請假?因勞工確診生病,即可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申請普通傷病假,病假一年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給付;因2022年4、5月間臺灣本土疫情持續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同年4月8日公布「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勞工一旦染疫確診,縱使是無症狀或輕症,也應「居家照護」而不能外出工作、必須請假,勞動部考量未住院病假天數一年不得超過30日,恐病假天數不敷使用,故於2022年5月5日以勞動條3字第1110140411號解釋令,放寬勞工確診而經須居家照護或特定處所收治,該期間請普通傷病假者,得計入住院病假天數計算,並自2022年4月8日起生效,同時另以勞動條2字第1110140434號解釋令,明訂雇主亦不得因此扣發全勤奬金。除了前述可以請病假外,如勞工想要請自己的特休假,依法亦無不可,當然申請特休假是給全薪的;若勞工是請事假,則事假期間不支薪。補充說明的是,前述勞工因個人因素染疫與職業災害無關,雖不得申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但仍屬普通傷病情形,可依據勞工保險條例向勞動部勞保局申請普通傷病給付。
圖說:勞工「快篩陽性後至判斷確診與否前」及「確診後至解隔離前」,
該兩段期間勞工皆得選擇請普通傷病假(併入住院傷病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三、 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疫苗接種假
假設勞工自身並無確診染疫,而是依規定必須要隔離(例如同住家人染疫而未施打三劑疫苗,依規定須匡列隔離者),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雇主應給予防疫隔離假,且不得視為曠職、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前述防疫隔離假,因不可歸責於雇主,所以,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薪資。
至於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者、檢疫者而須請假的勞工(例如家中小孩確診而必須請假照顧),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雇主同樣也應該給假,不得視為曠職、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但是,若子女雖未確診,但有因停班停課而需照顧者,雖非屬於前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情形,但此為防疫照顧假,雇主仍應准假(不強制給薪)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身為照顧家長的勞工,除得請防疫照顧假外,也可以選擇請家庭照顧假、特別休假或事假以為運用。至於家中小孩(含5歲以上兒童以及年滿12至未滿18歲青少年),如因接種Covid-19疫苗發生不良反應,身為家長的勞工,也同樣得請防疫照顧假。
勞工接種疫苗的請假權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2021年5月5日起實施疫苗接種假,即勞工前往接種疫苗、以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得請疫苗接種假,也就是除了病假外,另外多一種請假選項,可依需求選擇運用。符合請疫苗接種假規定者,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另因接種疫苗不可歸責於雇主,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請假期間之薪資,得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
四、結語
新冠肺炎蔓延全球已兩年多,疫情下的全球經濟發展、勞資關係與勞動條件等,都在在受到重大影響。疫情期間,如勞工不慎染疫,假設該染疫是因為工作、跟職業有關者,其為職業災害,勞工可以請公傷病假,雇主應給予職災補償,若勞工染疫跟工作無關,則勞工可以請普通病假;若勞工雖非確診但為依規定隔離者,雇主亦應依規定給予防疫隔離假,如勞工係照顧生活無法自理的受隔離者、檢疫者而請假者,雇主亦應給假;至若照顧停班停課或因接種疫苗不適孩童,而有請假必要的勞工,防疫照顧假外,也可以選擇請家庭照顧假、特別休假或事假;勞工因接種疫苗需要或接種後不適,也可以請疫苗接種假或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