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稱 |
來上課吧!108年勞動事務學院第1期課程將於2月15日(五)上午9時開放第一梯次報名! |
公告內容 |
一、報名日期: 第1梯次:2月15日(五)上午9時開放3月份課程報名 第2梯次:3月15日(五)上午9時開放4、5月份課程報名第3梯次:4月16日(二)上午9時開放6月份課程報名 二、上課時間:自108年3月11日(一)至6月25日(二)止。 三、上課地點: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6樓(勞工教室大教室)。 四、報名資格:臺北市市民或工作地位於臺北市之勞工朋友。 五、課程內容:請至報名系統(https://web.bola.taipei/LERCEDU/chhtml/main.asp)「下載檔案」或直接點選課程內容參閱課程一覽表。 六、舊雨新知請注意,請詳閱下列注意事項: (一)初次報名者: 1.如您第一次參加課程,請先至課程報名系統/學員專區下方點選「加入學員」,加入學員後,於報名當天登錄帳號、密碼即可至當期課程報名!另外,記得要勾選「我要訂閱開課資訊」,這樣在每期課程報名前會由系統發信至電子信箱通知您! 2.在報名當天,點選當期課程中欲報名的課程(場次)後,即可看到「我要報名」按鈕,此按鈕自報名當天上午9點出現,如尚未開放報名或名額額滿,按鈕又會消失,就無法再報名。 3.學員於報名後記得去課程報名系統/學員專區/報名課程查詢,如有所報名課程在列(未審查狀態),即為報名成功,本局承辦人員會在開課前製作簽到表,並將每位報名學員的狀態改為「已通過」,此時本系統才會公告「錄取查詢」供學員查詢! (二)出缺勤規定 1.線上請假:一律採線上填報學員請假單(https://goo.gl/forms/OHXf8m7tjVpZPv803),恕不接受事後請假。課程當日請假,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傳真或MAIL至本局(最遲於課後2日補正),本局保留審查權利。事後請假或未依規定請假,以缺席論之。 2.取消課程:已報名之學員皆可逕自課程報名系統/學員專區/報名課程查詢,自行取消,本學院恕不接受當日取消(含單堂或多堂課程);如報名多堂課程者,開課後亦不接受中途取消課程。 (三)停權規定如有下列情事,即取消下一期報名資格: 1.參訓學員如有代簽或由他人代為參訓情事。 2.於同一期課程內,如累計3次(含)以上於開課當日請假之情事。 3.參加單堂課程者(指1日或半日課程),如未遵守請假規定。 4.參加多堂課程者(2堂以上),缺席時數超過該課堂總時數2分之1以上。 (四)其他上課相關規定請參閱招生簡章(含學員上課須知)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108.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