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稱 |
108年勞動事務學院第2期課程將於7月16日(二)上午9時開放第2梯次報名! |
公告內容 |
一、報名日期: 第1梯次:7月16日(二)上午9時開放8、9月份課程報名 第2梯次:9月17日(二)上午9時開放10、11月份課程報名 二、上課時間:自108年8月9日(一)至11月20日(三)止。 三、上課地點: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6樓(勞工教室大教室)。 四、報名資格:臺北市市民或工作地位於臺北市之勞工朋友。 五、課程內容:請至報名系統(https://web.bola.taipei/LERCEDU/chhtml/main.asp)點選「當期課程」或點選「下載檔案」參閱本期課程一覽表」。
六、舊雨新知請注意,請詳閱下列注意事項: (一)初次報名者: 1.如您第一次參加課程,請先至課程報名系統/學員專區下方點選「加入學員」,加入學員後,於報名當天登錄帳號、密碼即可至當期課程報名!另外,記得要勾選「我要訂閱開課資訊」,這樣在每期課程報名前會由系統發信至您的電子信箱通知您喔! 2.在報名當天,點選當期課程中欲報名的課程(場次)後,即可看到「我要報名」按鈕,此按鈕自報名當天上午9點出現,如尚未開放報名或名額額滿,按鈕又會消失,就無法再報名囉! 3.學員於報名後記得去課程報名系統/學員專區/報名課程查詢,如有所報名課程在列(未審查狀態),即為報名成功,本局承辦人員會在開課前製作簽到表,並將每位報名學員的狀態改為「已通過」,此時才可至本系統「錄取查詢」查詢自己的姓名喔! (二)出缺勤規定 1.線上請假:一律採線上填報學員請假單(https://tinyurl.com/y26vv8vc),恕不接受事後請假。課程當日請假,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傳真或MAIL至本局(最遲於課後2日補正),本局保留審查權利。事後請假或未依規定請假,以缺席論之。 2.取消課程:已報名之學員皆可逕自課程報名系統/學員專區/報名課程查詢,自行取消,本學院恕不接受當日取消(含單堂或多堂課程);如報名多堂課程者,開課後亦不接受中途取消課程。 (三)停權規定 如有下列情事,即取消下一期報名資格: 1.參訓學員如有代簽或由他人代為參訓情事,即取消下一期報名資格。 2.另為合理分配課程資源,每期課程學員最多可報名2門課程,超過部分本局將依開課日期順序自動釋出名額供有意參訓學員報名,不另通知。 3.於同一期課程內,如累計2次(含)以上於開課當日請假之情事,即取消下一期課程報名資格。 4.參加單堂課程者(指1日或半日課程),如未遵守請假規定,即取消下一期課程報名資格。 5.參加多堂課程者(2堂以上),缺席時數超過該課堂總時數2分之1以上,即取消下一期課程報名資格。(三)其他上課相關規定請參閱招生簡章(含學員上課須知)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108.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