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擬規定:高樓作業須事先通報
「民眾直擊羅斯福路鷹架倒塌!」「外牆施工失足 裝潢工墜落3米鐵皮屋頂體」,外牆作業造成的災害屢見不鮮,可見在建築物外牆及屋頂作業危險性高。為要求雇主或自營作業者確實做好安全防護設施,臺北市勞動局將要求業者落實高樓作業通報,讓勞工能夠安全的工作,擬定了「臺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自治條例」,已送議會審議中。
從臺北市勞動檢查處檢查經驗顯示,高樓作業皆有臨時性、時間短、趕工的特性,承包商多為中小型營造公司、工程行、企業社或自營作業者等,管理能力及安全衛生經費皆不足,導致多年來災害頻傳。本條例要求承包商在開始作業3天前通報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否則將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列為優先實施檢查的對象,如果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並將直接依法處理。
勞工賣命,嚴重缺工
許多從事高樓工作的勞工,單日薪水可達3,000元,低薪的時代理應人人嚮往的,但由於工作時要承受太陽、颳風、下雨的考驗,更冒著生命危險,家屬往往在勞工發生災害事故後才知道,高危險性也讓高樓工作面臨缺工。
目前有一批專門從事外牆作業的專業人員,雖然他們的薪水不算高,但是他們以安全為第一考量,也受過使用繩索從事高空作業的密集訓練,並經國際考官嚴格的實作測驗合格,知道在外牆工作如何架設安全的工作設施,如何正確的使用安全母索、安全帶、安全帽,如何使用安全的上下設備,如何保護自己跟避免傷害他人。但是工作中難免還是會有意外發生,他們工作時至少會有2人一起工作,備齊各種急救搶救設施,可以在意外發生的第一時間避免災情擴大,使他們可以安全的從事這些工作。
危險作業通報,防範於未然
勞動局訂定的自治條例,是希望事業單位因提前3天通報,可以讓勞動檢查處提早檢視承包商是否已做好事前的安全工作準備,對於沒有做好事前準備的承包商,勞檢處可以宣導、輔導協助其確實執行勞動安全防護措施後再進行作業,讓高樓工作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