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塔吊因為地震造成災害
撰稿人:維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蔡爾森總工程師
一、前言
由中央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網站所提供之地震資訊,今(113)年迄今地震紀錄已超過1600個,顯著有感地震超過400個,所以興建大樓使用塔吊必然要考慮地震是否會造成災害。
二、地震對建物及塔吊可能造成之影響
由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2024-04-03臺灣花蓮地震事件彙整報告」第一版及第二版的簡報﹙詳細內容可自行至該中心網站下載﹚,可知在地震時不管建築物、地表結構物、非結構物與各種設備﹙包含塔吊﹚,甚至連隔震建築皆可能發生各式各樣的災情。嚴重的傾斜崩塌,輕微的則是各種變形、破損。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在「芮氏規模7.2地震襲台,職安署呼籲各事業單位加強震後工作場所安全措施」新聞稿中,也指出營造工地易造成支撐架、施工架、開挖面、塔吊倒塌、崩塌及物體飛落等危害。是以地震對建物及塔吊皆可能造成各種不利之影響,為避免造成生命及財產的重大損失,就應加以防範。
三、預防塔吊因地震造成災害應有之想法及作為
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在其「安全耐震的家」網頁中,包含有「地震概說」、「地震災害與大地環境」、「地震與樓房振動」、「房屋結構的介紹」、「地震工程科技」、「居家抗震」等網頁,其內容說明基本上皆適用於塔吊的狀況。
照片1及照片2為處於不同建築階段的2棟設置有塔吊的SRC結構建築,觀察照片中塔吊與建築結構的關係,可以得到下列二項特點。首先,可見塔吊為純鋼鐵結構,且夾固於營建中的結構物上,地震力將自夾樑作用於塔吊,就如同建築物與地盤可能產生共振,塔吊與結構物亦可能產生共振,從「什麼是共振現象?」網頁可知,如果共振週期為3秒,共振為期60秒,最後將接受到20倍的地震力,因此就算震度僅達80gal的5弱地震,其最終震度將達到1600gal遠超7級地震力,也遠遠超過法規對塔吊地震力0.2g的標準。
其次,塔吊在營建過程隨著使用狀態不同,其「自然振動週期」亦不同;與塔吊可能產生共振之營建物,由於處於營建過程中,其結構隨著施工進度不斷變化「自然振動週期」亦跟著變化;地震又無法預期何時發生,所以必然要面對共振的問題。
所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要求新建的建築物,至少要能達到「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耐震標準,這也是預防塔吊因地震造成災害應有的想法,其因應作為亦可參考「地震工程科技」網頁的減振技術或隔震技術。
四、地震後塔吊造成災害應有之想法及作為
主震過後,塔吊可能已嚴重震損,餘震若再來襲,災害亦有隨時擴大可能,因此必要時應先予以加固,並優先規劃安全拆除方式進行拆除;又如地震過後塔吊外觀結構正常,過捲預防裝置、制動器、離合器、鋼索、槽輪及控制裝置性能等亦良好,再重新使用前亦應先行試運轉,以確認可安全使用。
五、結語
目前世界各國對建築用塔吊面對地震只有加強抗震能力的想法,尚無類似本國耐震標準的要求,因此在此特別強調對塔吊面對地震亦必須接受此一標準,方足以避免重大災害的發生。
照片1 塔吊座夾於營建中SRC大樓頂層,尚有9層未澆築混凝土。
照片2 塔吊座夾於營建中SRC大樓頂層,只有1層未澆築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