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安全守護者─勞動檢查員
檢查施工安全、守護勞工生命
「喂!1999嗎?這裏有工人沒有掛安全帶在鷹架上工作,我看他好像要掉下來了,很危險!趕快派人來檢查啦!不然會摔死人,出人命啦!快啦!」
在民眾來電檢舉後,勞動檢查員會立刻出動到工地檢查,從工人配戴的安全帽有沒有正確、機具設備有沒有定期依標準程序檢查,到大規模的檢查塔吊、升降機具,每一個細節都關乎勞工安全,雖然有人嫌麻煩,但勞動檢查員嚴格執法,是為施工安全把關,維護勞工健康。
法令賦與權力、事業單位不得拒絕檢查
勞動檢查員依據勞動檢查法所賦給的權力,深入勞工工作的場所進行勞動檢查,而檢查內容是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勞動法令進行。檢查員在勞動檢查範圍內依法執行檢查職務,除部分特殊事項(如申請檢查、職災檢查)外,不得事先通知事業單位,且事業單位或有關人員不得拒絕或規避檢查,檢查的結果依法給予事業單位雇主改善、停工、罰鍰、移送法辦等處分,期能督促雇主落實改正其違法行為,以保障勞工權益與安全。
市府加強勞動條件檢查
除了常見的營造工程施工現場檢查外,臺北市還有許多勞工在一般公司行號上班,他們最常碰到的問題就是工資、工時、加班費,這些則屬於勞動條件的事項,也是勞動檢查的範圍。
當檢查員進入事業單位,會針對勞工出勤紀錄、請假記錄、工時計算及申領加班費的情形調閱資料,再透過詢問與查看人事部門的系統資料,查出有無工時過長、未發給加班費,或使女性員工夜間工作等違規事項。隨著管理技術的發展,不當的勞動條件常隱藏在勞工操作的電腦系統、員工管理系統、及保全系統中,不易比對查核;勞工出勤的彈性化,也使得工時的計算更為複雜,這些也都考驗著勞動檢查員,檢查技術都要隨時精進。
今年臺北市獨創全臺實施「臺北市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制度」,邀請工會及熟稔勞工事務的專家擔任陪鑑人員,隨勞動檢查員深入事業單位檢查,不僅可增強檢查員查核事業單位資料的能力,同時也藉由讓公民參與,能更加了解檢查制度,進而將對勞動條件的自我檢查慢慢推廣到勞工或相關團體,共同為自己的權益把關。
檢查員培育不易
要成為勞動檢查員,必須取得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高考)資格,並依「勞動檢查員遴用及專業訓練辦法」接受檢查員職務(職務可區分勞動條件、一般安衛、營造業安衛、特殊有害作業環境及危險性機械設備等不同領域專業檢查)的職前(含學科與術科)及在職等專業訓練後,由所屬單位檢附資格證明、派令等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職安署)核發勞動檢查證,取得勞動檢查證後,勞動檢查員才可獨當一面執行專業勞動檢查。
勞動檢查新任務,52名生力軍將報到
有鑑於各勞動檢查機構檢查量逐步增加,負荷量太重,勞動部已投入經費,從今年7月後,將有52名聘用勞動檢查生力軍投入臺北市勞檢行列,未來可對臺北市各業進行更大規模勞動條件檢查,督促矯正雇主違法心態,也將期待會有一番嶄新風貌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