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
隨著時代進步,不僅身心障礙者就業人數提高,從事的職類類型亦愈發多元,但身障就業者所承受的障礙困擾與環境阻力普遍存在,而「職務再設計」(job accommodation)一詞對現今社會大眾則顯陌生,事實上,臺北市已經持續這項業務近20年,並已經協助超過兩千名身心障礙者解決工作困難,克服障礙限制。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於80年代,即以獎勵雇主的概念,補助企業因聘用身心障礙者所需之建築物修繕及交通器材費用,期能促進企業進用;民國90年開始連結專業資源,以個別化的精神,針對身障者的障礙特性、職務需求進行工作分析,並提出有效地改善策略,這就是所謂的「職務再設計」,主要的執行方式包括下列幾項:
一、改善工作環境:職場無障礙環境改善,如規劃順暢之移行動線、設置斜坡道、加裝扶手等。
二、改善工作設備:為達成適性就業並改善效率,針對身障者現有之工作設備或機具進行改善,如提供上肢肌肉萎縮無力之身心障礙者,以頭戴式耳機接聽電話。
三、改善工作條件:為改善障礙限制,提供職場空間環境或輔助器具之外的協助,如規則調整、手語翻譯、聽打服務、視力協助或其他因障礙限制產生之職場人力協助等。
四、調整工作內容:依據障礙員工特性,將工作內容適當調配或交換,使工作者充分發揮專長,避免因障礙因素影響工作效益或導致二次傷害。
五、提供就業輔具:因應障礙情形,運用適當之輔助器具,以避免身體負擔,同時提高工作效益,如使用減壓坐墊、輪椅或擴視機等。
透過上述改善方式,期待能協助身心障礙者順利就業,並恢復、維持、強化身心障礙者就業能力,促進其適性就業、提高產能、避免造成二次或累積性傷害。
目前全國的職務再設計服務係由各地勞政主管機關推動辦理,以實際工作所在地做為服務申請的劃分原則,而申請的身分條件分為雇主(公私立機關(構)、職業訓練機關(構)、居家就業服務單位)、受僱之身心障礙個人及自營作業者三種,而臺北市依過去實際經驗,除率全國之先開辦視力協助服務、聽打服務及職場人力協助等服務方案之外,另擴大服務範圍,倘若雇主已有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意願,於正式進用前即可向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申請職務再設計服務,以減少雇主不必要之擔憂及疑慮,並使身心障礙者盡早適應環境,且每一個申請案件皆會進行實地訪視評估,並協助輔具試用或相關訓練,過程中不單只協助身障者解決工作困難,同時也幫助雇主了解身障特性,提升管理效能。
臺北市除透過職務再設計服務協助身障者穩定就業外,對於執行改善建議策略所需經費,亦有提供部分補助,同一申請者(同一投保單位內所有人員合併計算)同一年度內之申請案,合計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期能藉此讓職務再設計之觀念能順利推廣,讓每一位身障就業者皆能發揮潛能,讓所有雇主能安心進用,進而邁向就業無障礙的未來。